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葛蘭運動是一項宗教行為嗎?*

儘管在某些個層面上,葛蘭公民志願運動的核心驅動力看來與那一些伊斯蘭宗教傳統的精神活動類似,然而,這個運動卻因為它旨在倡議推廣公民運動和文化互滲而與宗教性的活動有所區別。

馬克斯.韋伯所定義的"現世苦行僧"的講法也只能部份的譯釋這項運動罷了。 有別於其他運動的是,這是一項運用公民的力量所推展的運動。 足以代表葛蘭運動的精神有自我節制、自我犧牲奉獻、利他、忠誠、患難與共、不求回報的服務精神,和對於其所付出的全然不祈求任何形式的回饋或是從中獲取個人之利益等特質。以上這些全都是蘇非文化的精神標誌,透過這個運動由智識和行動的層面體現出來。然而這些行為並不像某一些蘇非教派的規矩一般,僅限於個人內在的自我修練行為;然而是他們將這種精神(同等的能量)也向外在的世界延伸,參與社會中的各種活動。於是在那一個層面上,他們在宗教上深度的體悟和一切作為全都只為了造物主,全心全意的奉獻更是包涵了一切以社會為目標的行為。韋伯將之歸為"理性化的宗教與社會關係"。即便是韋伯這樣的概念,也無法充份的描繪出葛蘭運動所載負理性和社會面的能量。

宗教行為包括個人和自我的修練。 這些修練讓一個人成長並且讓這個人,無論他是男或女,在自己的內裡去面對自我人性上的衝擊與挑戰。雖然這個人並沒有離群索居,但是他的宗教行為卻會漸進的,嚴格的規範著這個人的一切,以達戒律嚴謹不為外物所動。然而葛蘭運動卻不同於斯,它是一種受到近似於1273 年代魯米,1311尤努斯和1165年代耶塞維等大師思想影響的哲學精神,它是存在於較廣義社會中的東西。 它有一點像是古蘇非精神現代的映射。在這一些映射當中,其"宗教上的動機"與"社會行為"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正如自律可以使人成熟完美一般,這些特質使得無論男女朝向共同的社會意識目標前進。葛蘭所謂的服務是一個人需要擁有全然真誠的奉獻精神。葛蘭運動的這方面完全吻合了韋伯對於苦行僧精神所做的譯釋,然而,他依然無法全然的解釋這樣的一種精神和其偉大的意涵。

葛蘭請求穆斯林們在生活於這個現代化的世界的同時仍要遵循伊斯蘭的根基而生活(即每日的五番禮拜、封齋、出散天課、朝覲)。他灌輸人們一種具更寬廣意涵的善舉(施捨),即為他人付出一點自己的時間和所長,而並非僅限於錢財上的付出而已;同樣的,他也試圖傳達一個訊息给大眾,當我們向造物主禮拜,為的不僅僅是我們自己,也要為了他人。從這個方面來觀看葛蘭的出發點,他所謂的"服務"就變的既寬廣又永續不斷,這些精神將延伸到社會國家、人類、道德和世界觀。它承襲了一個國家社稷基本價值觀的一種理性態度。當我們談論有關於"為大眾服務的人"時,這裡所指的是一個心胸寬大的,可以包容異己的,能夠無私的,願意奉獻一己的人。然而這樣的特質需要一種超然的大愛,那是一種能夠跨越宗教、國籍、種族籓籬的無私的大愛。葛蘭給那一些心懷大愛,願意在這條道上無私奉獻的人之稱呼為"愛的守衛者"。

〔註一〕這一些土耳其歷史上的蘇非大師們被西方世界認定為最能代表伊斯蘭精神的人物。他們的詩集和具代表性的言行被一代又一代的人們傳述著他們的行儀。

* 作者:伊納斯.艾爾真先生2008年所著之傳統見證著新時代:解析葛蘭運動(第18 頁)。Somerset 紐澤西Tughra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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